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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离)婚登记

发布时间:2016-12-09  来源:区民政局  访问次数:

事项名称

结(离)婚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分类

按性质

□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确认□代理事项

□其他□便民服务

按流程

■即办件□承诺件□补办件□上报件□联办件

行使依据

《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办理主体

法定行政机关

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审批部门

 

受理条件

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男女双方均无配偶;男女双方无直系血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系。

申请材料

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明;离婚对象需带结婚证。

收费依据和标准

价费[1992]49号工本费 9/

法定期限

当日内

承诺期限

当日内

办理部门

龙感湖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

龙感湖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

0713-3951529

办理流程

婚姻登记窗口受理-审核-制作-颁发证件

服务表格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0713-395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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