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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感湖管理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10.16)

发布时间:2017-10-16  来源: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  访问次数:

整改任务编号:1

区级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整改内容:一些地方和部门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说得多、做得少,喊的声音大、抓的力度小,重发展轻保护、重速度轻质量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向湖泊要地、要房的趋势仍未得到遏制,侵占蚕食湖泊的问题仍在发生。一些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只要投资就批准,片面强调简化审批、限期办理,放松甚至放弃生态环保要求,这给今后保护好生态环境埋下隐患。在督察组下沉督察时,一些地市领导谈到空气污染就说是受周边影响,说到水质下降就埋怨上游污染,提起水环境治理首先想到建引水工程。

整改目标: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重要位置,坚决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整改措施:

1、强化思想认识。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决策部署,纳入市委、市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学习培训内容,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2、明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鄂办发〔2016〕45号)精神,明确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按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的主要责任。

3、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树立绿色政绩观。进一步完善差别化的科学发展考核评价制度,增加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指标的权重。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纳入全市履职尽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4、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持续开展黄冈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雷霆行动”为载体,每年着力解决一批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落实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按治理成效实施“以奖代补”、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等补偿措施。

5、严格责任追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

整改情况:

1、我部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决策部署,纳入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年初制定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党委中心(扩大)组学习重要内容。区党委组集中学习了《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中办国办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问题发出的通报》、《祁连山生态问题遭通报 评:当引以为鉴,举一反三》等系列文章,相关部门作出表态发言,区党委书记黄智敏、党委副书记(主任)汪国兵等主要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对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精神做到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把学习贯彻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精神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重要内容,深化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认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2、我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鄂办发〔2016〕45号)精神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明确管理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和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按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管理区党政主要领导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签订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状,明确区处两级党委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党委主要领导成员的主要责任。管理区陆续出台了《龙感湖管理区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龙办文﹝2016﹞18号)、《龙感湖管理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龙办发﹝2017﹞12号)、《龙感湖管理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龙纪发﹝2017﹞9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的主要责任。

3、我部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全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树立绿色政绩观。进一步完善差别化的科学发展考核评价制度,增加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指标的权重,细化考核办法,2017年生态环保考核权重达到15分以上。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纳入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考核内容,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评先表彰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我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环保资金投入,以持续开展黄冈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雷霆行动”为载体,积极向上争取环保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生态修复、饮用水等项目为重点,加大投入,着力解决一批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改善民生。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对落实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资金进行专题研究,做到专款专用,加大对环保项目及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5、我部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究责任制。对作出“一票否决”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表彰奖励、选拔任用等方面予以否决,对各级各部门不顾生态环境盲目为政,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针对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印发了《关于建立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的通知》(龙环委办﹝2017﹞9号)建立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实行常态管理、突出问题整改、坚持疏堵结合、健全资料台账、加强督查问责,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任务编号:2

区级责任单位:发改局

整改内容: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缓慢,2015年全省重化工业增加值仍占到工业增加值的40%左右,部分地方产能过剩行业产能不降反升。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快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整改工作进展,深入开展淘汰落后产能、打击“地条钢”等专项整治,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整改措施:

1、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若干意见》,制订出台我区《发展实体经济加快推进我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2、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改版)》,严格把控项目审批关,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3、积极协助企业申报中央预算内、省预算内技改项目资金及各类产业基金,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引导企业投资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整改情况:

1、已制定出台我区《发展实体经济加快推进我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执行。

2、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改版)》,严格按照《龙感湖管理区工业项目准入办法(试行)》备案准入、环保准入、规划准入、用地准入等准入条件进行项目审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3、已协助鲁班药业、双迅纺织申报省预算内资金,分别为60万元和80万元。鲁班药业用于新建生产线车间、精烘包车间,购置生产、检测设备110台(套)等;双迅纺织扩建地下风道,配套建设空调除尘及余热回收利用系统设备基础等,购置安装设备350台(套),建成通风除尘系统3套。

 

 

整改任务编号:3

区级责任单位:发改局

整改内容:近年来出台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业发展规划均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一些地区仍在违规上马重化工项目,不仅不利于大气环境治理,也为今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发展带来负担。

整改目标: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钢铁行业违规新增产能、制售“地条钢”和退出产能复产等行为的决策部署。 

整改措施:

1、严格把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项目审批关,对违规生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的非法生产业企业予以坚决取缔。

2、进一步加强对涉钢企业和已退出产能企业的监管巡查,防止违法生产行为死灰复燃。做好水泥、平板玻璃企业及生产线情况梳理排查工作。

3、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企业业主和投资者转变思想,树立绿色发展、生态保护意识。

4、设立“地条钢”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并对整治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进行严厉问责。           

整改情况:

1、涉钢企业黄冈市环创贸易有限公司属三高项目,是典型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在5月12日下午进行彻底断电。鑫宏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属非法项目,于5月12日下午进行彻底断电。

2、已对涉钢企业和已退出产能企业进行巡查,并将《龙感湖管理区关于开展清理“地条钢”企业督查情况的报告》上报到市化解钢铁过剩产能领导小组。

3、已完成燃煤锅炉企业、涉钢企业及重点用电大户进行摸底,对建设生产经营秩序、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政策的宣传。

4、已设立“地条钢”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

 

整改任务编号:5

区级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整改内容:绿色发展导向不鲜明,2015年对地市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中,主要经济指标考核权重基本稳定,但生态环境类指标权重却从上年的13%-21%下降到6%-12%。

整改目标:进一步优化完善政绩考核体系,增加生态环境考核指标权重。2017年生态环保考核权重达到14.5%,比2016年再提高2个百分点。

整改措施:

1、与省委考核指标全面对接,将省委下达的生态环境类考核指标全部纳入对县市区的考核,确保中央和省委关于环境保护重要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加大生态环保工作在县市区党政目标考核中的权重,把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雷霆行动”纳入市委市政府阶段性重点工作重要内容进行重点考核,保持生态环保考核权重逐年提高。

整改情况:

1、我部与上级考核指标全面对接,将上级下达的生态环境类考核指标全部纳入对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政绩考核,确保上级关于环境保护重要决策部署落到实处。7月5日,对照市委两办《关于印发<黄冈市2017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等四项考核实施实施办法的通知》(黄办发[2017]10号)文件关于生态环境类的考核指标,管理区党委组织部着手起草全区2017年度办事处、区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同时就部分指标调整,征求相关分管领导及部门的意见。6日,形成2017年度办事处、区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初稿。10日,形成年度考核办法送审稿上管理区党委会讨论并通过,管理区党委办公室、管理区办公室印发《龙感湖管理区2017年度办事处和区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和《龙感湖管理区2017年度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龙办发[2017]13号)。

2、优化考核分值设置。加大生态环保工作在办事处、区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充分运用生态环境实绩考核结果,把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雷霆行动”升级版等工作进行重点考核,作为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保持生态环保考核权重逐年提高。在2017年度考核方案(龙办发[2017]13号)中,将生态环境实绩考核分值由2016年度(龙办发[2016]18号)的5分提高到15分。

 

整改任务编号:7

责任单位:区党政办

整改内容:湖北省2014年和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没有达到国家考核要求,2016年虽完成了国家考核目标,但没有一个城市达到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与2013年相比,2016年主要河流水质总体稳定,但仍有31个地表水省控及以上断面水质下降,占总断面数的14.1%。主要湖库水质2014年、2015年持续下降,2016年基本保持稳定,但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水域比例仍呈下降趋势。

整改目标(市)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按年度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考核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到2018年,全市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

整改措施(市)1.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大力开展工业、燃煤、各类扬尘、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秸秆露天禁烧及综合利用,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加强工业废水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改善水环境质量。

整改情况:1.印发《管理区环委会关于切实加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龙环委〔20171号)、《区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感湖管理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龙环委办〔20171号)等文件,大力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淘汰黄标车37辆,夏、秋收未出现大面积秸秆焚烧火点,淘汰燃煤小锅炉22台,加大城区道路洒水频次等扬尘治理工作。2.印发《管理区环委会关于切实加强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龙环委〔20172号)、《区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感湖管理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龙环委办〔20178号)等文件,大力整治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了水源地保护工程,划定了水源地保护区,拆除了一、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设施,安装了警示牌等标志,出台了应急预案等工作机制,建设了水质自动监测站;全面改造了现有污水处理厂,污泥交由华新公司处置,在线监测交由聚光公司运维,修建了春港等3个重点办事处污水管网,启动了自来水提质扩容工程,全面拆除了围网围栏和网箱养殖面积。

 

整改任务编号:8

区级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整改内容:近年来,湖北省虽然加大了湖泊保护力度,但填湖占湖尚未完全遏制,一些湖泊仍在以围垸—养殖—种植—填占的方式被蚕食。

整改目标:确保湖泊数量不减少,现有水面面积不萎缩,形态稳定。2017年12月底前全面拆除湖泊围栏围网养殖。

整改措施:

1.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湖泊保护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全民湖泊保护意识。增强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贯彻实施《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的自觉性。           

2.按照《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湖泊保护的监管,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制订湖泊巡查制度,落实巡查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湖泊生态治理和退垸还湖工作的通知》(黄办文〔2016〕51号),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和任务,全面完成退垸还湖工作。

整改情况:

由区水利局牵头,经相关责任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了专门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和时间节点。

1. 采取了拉条幅、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湖泊保护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全民湖泊保护意识,增强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贯彻落实《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自觉性,为湖泊保护工作打好了基础。

2. 按照管理区专题研究湖泊保护联动管理机制的会议纪要[2016]4号决定,出台了《龙感湖管理区关于健全湖泊保护和管理工作联动机制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龙政发[2016]3号),制定了湖泊保护联动机制、湖泊巡查等相关制度,开展了湖泊巡查日常监管工作。

3.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湖泊生态治理和退垸还湖》(黄办文[2016]51号),经管理区专题会议研究,出台了《龙感湖管理区关于印发<湖泊生态治理和退垸还湖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龙感湖管理区湖泊生态治理和退湖还垸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退垸还湖工作。摸清了垸内情况,收集了承包合同,并请市设计院为我区制定退垸环湖实施方案、人员安置方案。

4. 经过多次排查管理区湖泊没有围栏围网养殖情况,王大圩、军圩港等三处迷魂阵也已经在去年全面清除。

 

整改任务编号:10

区级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整改内容:主要湖库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水域占比从2013年的77.4%下降到2015年的71.0%,2016年继续下降到61.3%。

整改目标:加强入湖污染源控制,确保城中湖库水质Ⅲ类以下的提升一个水质等级。

整改措施:

1.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黄冈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加强对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船舶港口污染的防治。

2.按照《黄冈市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办文〔2017〕8号),全面推行湖(库)长制

3.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村镇污水处理;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4.建立河湖库生态补水长效机制,加强河湖库重点水域水量、水质和环境等监测工作,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措施。

5.加快实施入湖库排污口截污治理,有效控制河湖库水体污染,确保无污水直排。

整改情况:

由区水利局牵头,经相关责任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了专门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和时间节点。

1.制定了《龙感湖环境保护三年行动方案》,联合环保局、住建局加强了水污染防治工作,通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加强了企业水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对接污水处理厂,加强了城镇生活污染防治。

2.根据《黄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办文[2017]8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出台了《龙感湖管理区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感湖管理区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11号),七个办事处也相应出台了各办事处河湖库长制工作方案,全面推行了河湖长制,建立了区、处、队三级河湖长体系,明确了河湖长责任人员,落实了管护责任。

3.联合畜牧兽医局摸清了全区畜禽养殖情况,督促其建立了污水、畜禽处理措施,加强了畜禽污染处理;联合建设局和各办事处,完善了各办事处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加强了乡镇生活污水防治;联合农业局开展了测土配方施肥,减少了化肥、农药使用量,有效控制了农业面源污染导致的水环境污染。

4.建立了河湖生态补水长效机制,实现城区河港水生态循环和芦柴湖枯水期生态补水,保障了湖区水生态环境。联合环保局开展了湖区水质检测,制定完善了突发水污染应急预案。通过一系列整改,有效防止了河湖水体污染。

 

整改任务编号:12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整改内容:2013年相比,2015年长江湖北境内32条支流83个可比断面中,类及以上的断面比例下降3.6个百分点,劣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2.4个百分点,呈现好水变少、差水增多的趋势。

整改目标(市)确保全市各监控断面水质持续改善。

整改措施(市)黄冈市全市长江支流滠水周家大湾等9个水质断面,2013年以来水质一直保持在II类。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分年度制订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实施源头控制、综合整治、系统修复等措施,确保全市各监控断面水质持续改善。

整改情况:近年来,龙感湖管理区大力实施水污染防治工程, 

划定了水源地保护区,拆除了一、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设施,安装了警示牌等标志,出台了应急预案等工作机制,建设了水质自动监测站;全面改造了现有污水处理厂,污泥交由华新公司处置,在线监测交由聚光公司运维,修建了春港等3个重点办事处污水管网,启动了自来水提质扩容工程,全面拆除了围网围栏和网箱养殖面积;大力实施源头控制、综合整治、系统修复等措施。

 

整改任务编号:14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整改内容:长江干流湖北境内共有88个饮用水水源地,其中23个乡镇水源地尚未划定保护区。

整改目标(市)20176月底前,完成长江干流黄冈境内乡镇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并上报审查。

整改措施(市)1.全面清查长江干流黄冈境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含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的基本情况,包括供水和服务人口规模等基本信息,环境管理和建设情况。 2.督促并指导各县(市、区)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技术论证工作,并按程序、按时限要求完成技术审查、方案上报工作。3.持续督促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管理和建设工作。

 

整改情况:1.已全面清查管理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和服务人口规模、环境管理和建设情况等基本信息。2.管理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已由市政府报请省政府批准,已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3.拆除了一、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设施,安装了警示牌等标志,出台了应急预案等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各类环境管理和建设工作。

 

整改任务编号:15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整改内容:截至督察时,长江干流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还存在220个违法违规设施或项目。

整改目标(市)排查整治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违规建设项目和违法活动,到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黄冈市地市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任务,基本清理整改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到2020年底前,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违法违规设施和项目清理整治工作。

整改措施(市)1.2017531日前对长江干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设施和建设项目进一步排查,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并针对问题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实施分类处置、依法处理。220171231日前,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整治专项督查行动,重点对问题整治、日常巡查、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违规建设设施或项目整治到位,坚决杜绝死灰复燃。3.利用23年时间集中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依法全面清理违法违规设施和项目。

整改情况:1.已全面排查管理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设施和建设项目,并登记造册;2.已全面清理一级保护区内农作物,安装了防护围栏、警示牌等设施,出台了应急预案等工作机制,拆除了保护区内趸船,保护区范围内违规建设设施或项目已全面拆除,整治到位。

 

整改任务编号:18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整改内容:一些磷化工企业生产废水偷排、超标排放,磷石膏渣场和尾矿库防洪、防渗设施不完善等环境问题也十分突出。

整改目标(市)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整改措施(市)1.严格环境执法。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新手段,重点严厉打击磷化工企业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污、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加强磷石膏渣场和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落实磷石膏渣场和尾矿库防渗、截洪和排洪措施。

整改情况:1.已全面排查管理区辖区内磷化工企业,未发现涉及磷石膏渣场和尾矿库的企业。2.在市环境监察支队的协助下,已责令涉磷企业绿丽化工完善雨污分流、围堰等设施。

 

整改任务编号:20

区级责任单位:区党政办

整改内容:湖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将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之中,推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整改目标:将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环境保护考核机制、压实环境保护责任。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不动摇,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振兴崛起之路。

整改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法》,坚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严格执行《黄冈市环境保护职责规定》《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办法》和《黄冈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

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督查机制,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

整改情况:

党政办作为牵头单位制定了贯彻落实《环保法》等问题整改方案,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了讨论修订,形成了正式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工作举措和完成时限。区办公室下发了《管理区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感湖管理区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区环保法宣传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各办事处、相关部门均已贯彻落实宣传环保法。为落实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下发了《管理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管理区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管理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管理区办公室关于调整管理区环保委员会成员及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关于建立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加大了整改、督查力度已下发督办通报8期,定期和不定期开了展明查暗访,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整改任务编号:21

区级责任单位:发改局

整改内容: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守资源消耗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资源环境刚性约束,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整改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指示精神,把好环境关,谋好绿色发展路,严守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资源刚性约束,让长江水更清,大别山更绿。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省制定的长江经济带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坚决防治污染企业在长江沿线1公里范围内布局。

2、围绕长江大保护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制定《龙感湖管理区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专项整治重化工企业,严控新增污染排放量,切实改善我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       

整改情况:

1、我区不在长江沿线1公里范围内,但依然会严格执行省制定的长江经济带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坚决防治污染企业在长江沿线范围内布局。

2、已制定出台《龙感湖管理区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方案制定后将进行专项工作安排,专项整治重化工企业,严控新增污染排放量,切实改善我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

  

整改任务编号:22

区级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整改内容:要珍惜湖北优良的水资源名片,正确处理水资源开发与水环境保护关系,做到水资源利用合理、保护先行,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整改目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压实,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整改措施:

1.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意见》(厅字〔2016〕42号)、《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鄂办文〔2017〕3号)精神,按照《黄冈市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工作实施方案》(黄办文〔2017〕8号)要求,全面推进河湖库长制实施。建成市、县、乡、村四级河湖库长制体系,建立河湖库长效管护机制,改善全市河湖库水环境。

2.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四项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贯彻落实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水资源〔2016〕379号)和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湖北省贯彻落实〈“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实施方案的函》(鄂水利函〔2017〕80号)精神,实施黄冈市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现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资源协调发展。

3.开展以治污水、防洪水、通下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为主要内容的“治水革命”。

整改情况:

由区水利局牵头,经相关责任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了专门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和时间节点。

1.根据《黄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办文[2017]8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出台了《龙感湖管理区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感湖管理区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11号),七个办事处也相应出台了各办事处河湖库长制工作方案,全面推行了河湖长制,建立了区、处、队三级河湖长体系,明确了河湖长责任人员,落实了管护责任。

2.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水资源〔2016〕379号),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出台了《龙感湖管理区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感湖管理区“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的通知》(龙政办文[2017]16号),管理区高度重视,将“双控行动”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重要议事日程。创新工作机制,联合水利、发改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各行业节水,加快节水型社会步伐。

3.制定了龙感湖管理区“六水共治”工作方案,成立了水利、环保、住建等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以污水处理厂改造升级、配套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圩堤加固、泵站更新改造、自来水厂升级改造、落实“双控行动”等措施,共同开展了“六水共治”工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实现全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整改任务编号:23

责任单位:区党政办

整改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

整改目标(市)建立长江生态保护责任落实和长效机制,项目化、具体化、清单化落实整改任务,确保在限期内完成。

整改措施(市)1.认真贯彻落实《黄冈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雷霆行动升级版工作方案》,抓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整治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整治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长江非法码头、整治保护白莲河水库生态环境、整治围网围栏和网箱养殖、规范提升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淘汰燃煤小型锅炉、淘汰黄标车等十大专项整治。2.推进黄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和绿色发展雷霆行动常态化,建立健全雷霆行动一天一动态、一项一督办、半月一通报、一月一碰头、一季一会议、半年一考评、年终一结帐的七个一工作机制。

整改情况:龙感湖管理区切实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认真贯彻落实《黄冈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雷霆行动”升级版工作方案》,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等八大专项整治专班,切实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整改任务编号:27

区级责任单位:发改局

整改内容: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特别是加强产业发展、流域开发等规划环评工作,切实发挥环保优化发展的作用。

整改目标:健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规范产业发展、流域开发等规划环保工作。

整改措施:

实行招商引资项目环保一票否决,执行项目环评“三线一单”和“三联动”审批机制,推进专项规划环评把关,实施区域项目限批措施,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整改情况:

已实行招商引资项目环保一票否决制度,如蔡氏食品、皂角综合利用等9个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环评“三线一单”和“三联动”审批机制,推进专项规划环评把关,实施区域项目限批措施,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整改任务编号:28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整改内容:加强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提高综合利用率,切实打击非法倾倒行为。

整改目标(市)实现源头管理标准化、中端监控全线化、末端消纳规范化、执法管理法治化。

整改措施(市)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规范运行,升级改造渣土运输车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整改情况:1.建立全区建筑垃圾管理和考评制度。2.已在城区和各办事处设置7个临时垃圾堆放点。3.已制定区城管大队负责城区建筑垃圾、各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和消纳工作。

 

整改任务编号:29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整改内容:加大环保投入,不断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整改目标(市)全面启动乡镇办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确保2018年底前全面建成投产,2019年底前实现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整改措施(市)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大力推广PPP模式,拓展融资渠道,加快完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敏感区域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全面启动市区和县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无害化。

整改情况:1.已同武穴华新公司签订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合同,存量及新产生污泥均已交由其处置。2.春港办事处等重点乡镇污水管网已建设,对接至龙感湖污水处理厂。3.城乡垃圾一体化工程已通过省级验收,进入常态化管理。

 

整改任务编号:30

区级责任单位:区编办

整改内容: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和能力建设,强化监管执法。

整改目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环保体制改革精神,科学有效地配置使用好环保机构编制资源,加强监管执法。

整改措施:

1、加强与省编办对接,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听取意见建议。

2、加强环保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现有政策规定,支持市环保部门盘活现有编制存量,及时引进高素质人才,妥善解决我市环保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足问题。

3、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整改情况:

1、加强与上级编办对接跟进,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听取意见建议的情况。2017年6月26日,由夏新华同志牵头,先后到市编办、市环保局学习了解环保体制改革精神,提出了将我区环保机构纳入垂直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2、加强环保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现有政策规定及时引进高素质人才,将管理区现有人才资源进行整合并通过招聘具有环保专业技术大学生、调整专业技术人员等方式妥善解决了我区环保部门技术人员不足问题。

3、印发了《关于建立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的通知》(龙环委办﹝2017﹞9号)建立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实行常态管理,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强化环保监管执法业务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整改任务编号:32-2

区级责任单位:质监局

整改内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新注册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810台。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对黄冈涉及126台(含未注册7台)全面淘汰。

整改措施:

1、收回使用登记证,对于证件遗失的进行通告注销。

2、督促锅炉使用单位淘汰燃煤锅炉,对不能按期淘汰的将强制去功能化处理。                  

3、积极做好高效节能锅炉推广,实施燃煤锅炉、工业窑炉重点节能改造工程。

4、对督察组移交的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厘清责任,追究到位。          

整改情况:

1、新注册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3台。分别是黄冈鲁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龙感湖鄂东肥业有限公司、龙感湖丰帛纺织有限公司各一台。

2、鲁班药业、鄂东肥业燃煤锅炉使用登记证已收回,丰帛纺织未办理。

3、鲁班药业燃煤锅炉已拆除,已购买两台燃气锅炉,鄂东肥业已强制去功能化,丰帛纺织已改造使用生物质燃料。

4、对督查组移交的问题市纪委已来我局作了进一步核实,区纪委作了相关的调查和询问。

 

整改任务编号:33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整改内容:湖北宜化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高发频发,仅2015年以来,宜昌市环境保护部门已对其5家分公司下达督查通知、处罚文书共30份。督察进驻期间,宜化集团将生产废水混入太平洋热电公司锅炉冷却水排放,排水氨氮浓度超标,被媒体曝光,社会影响恶劣。

整改目标(市)严格监管执法,依法严肃查处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

整改措施(市)1.举一反三,20177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对化工园区及重点化工企业的专项执法行动,彻底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清单,督促整改落实。2.责成地方政府加强对重点化工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依据《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整改情况:按照《黄冈市环保局关于开展环境执法大检查的通知》2017年黄冈市一园两水四行业专项执法行动总体方案》等文件要求,在全范围内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并形成台账,目前天池等4家化工企业正在实施拆除。

 

整改任务编号:34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整改内容:湖北楚星化工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现场督察时,废水通过暗管偷排入江,偷排废水氨氮浓度高达77.2毫克/升,超标6.7倍;该公司氨氮浓度高达2360毫克/升的造气废水还通过渗漏、泄漏等方式经沟渠排入长江。

整改目标(市)严厉打击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偷放的环境违法行为,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整改措施(市)1.举一反三,20177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对化工园区及重点化工企业的专项执法行动,彻底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清单,督促整改落实。2.责成地方政府加强对重点化工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依据《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整改情况:按照《黄冈市环保局关于开展环境执法大检查的通知》2017年黄冈市一园两水四行业专项执法行动总体方案》等文件要求,在全范围内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并形成台账,目前天池等4家化工企业正在实施拆除。

 

整改任务编号:35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整改内容:污泥违法处置情况突出,武汉正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从2011年投运至今,为规避监管伪造污泥处理协议和管理台账,近9000吨污泥去向不明。汉西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60万吨/日,从2013年以来,多次因偷排或乱倒污泥被群众投诉,并被环境保护部门处罚。督察期间,该公司仍顶风作案,于20161216日至26日,利用潜水泵将二沉池近7000立方米泥水抽排至雨水系统偷排。

整改目标(市)2017年底前,全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无害化处置。

整改措施(市)1、明确目标。在2017年底前,全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置。其中,卫生填埋的需建设污泥深度干化设施,确保含水率低于50%后方可进入卫生填埋场处理,运往周边县市区处理的,需提供合同和相关台帐。2、加强督办。实行项目化、清单化、节点化管理,每月组织对各县市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督办情况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3、加强问责,对整改工作滞后的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整改情况:已同武穴华新公司签订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合同,存量及新产生污泥均已交由其处置

 

整改任务编号:36

区级责任单位:区党政办

整改内容:有的地方环境问题突出,但党委一年到头很少研究环境保护工作,2013年至2015年,襄阳等市党委常委会鲜有环境保护议题,咸宁市委常委会3年间从未研究过环境保护议题。

整改目标:强化市县乡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各级党委、政府研究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

整改措施:

1、坚决贯彻执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和战略的重要位置,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2、市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县、乡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整改情况:

党政办制定了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工作举措和完成时限,下发了《管理区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感湖管理区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区环保法宣传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各办事处、相关部门均已贯彻落实宣传环保法。为落实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下发了《管理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管理区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管理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管理区办公室关于调整管理区环保委员会成员及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关于建立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建立了完善的督查督办机制。区处两级党委确保了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问题的党委会,以切实行动解决突出生态环保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区处两级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将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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